為規范餐飲服務單位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強餐飲具清洗消毒,推進綠色、健康消費習慣的養成,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一次性塑料制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專項整治聚焦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采購、使用,加強標本兼治,突出食品安全監管,規范餐飲服務單位食品級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加強餐飲具清洗消毒,依法糾正餐飲服務單位使用非食品級一次性塑料制品直接盛裝高溫食品造成食品污染的行為。堅持宣傳教育與規范提升相結合,引導餐飲服務經營者、消費者樹立安全消費、健康消費、環保消費的理念,不斷提升廣大消費者在餐飲服務過程中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
為此,衡水市市場監管局還結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要求,起草了《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使用食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須知》,供相關從業人員學習參考。
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使用食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須知
在餐飲服務中,食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應用廣泛,如食品用塑料袋套嵌在碗具上盛裝食品、食品用打包袋或打包盒盛裝外賣食品或堂食剩餐。為方便餐飲服務單位加強采購使用食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提升從業人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要求,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編制了《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使用食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須知》,供相關從業人員學習參考:
一、相關基礎知識
餐飲服務中使用的食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如塑料袋、打包袋或打包盒等,必須為食品級塑料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禁止使用非食品級塑料制品。食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屬于列入許可目錄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活動應當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二、購進時索證索票要求
餐飲服務單位采購食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應當向供貨者索要生產者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正本或副本,明細)、產品合格證明(合格證或該批次出廠檢驗報告)、1年以內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全項合格的檢驗報告,以及供貨者營業執照、銷售票據,留存相關憑證。
三、購進時進貨查驗的內容
(一)查驗產品。應當查驗產品外包裝是否完整清潔無破損,產品最小銷售單元標簽標識信息應當真實完整規范,包含生產單位名稱、規格型號、材質、執行標準、符合性聲明、生產地址、聯系方式、生產日期、保質期(限期使用的產品)、注意事項(有特殊使用要求的)、說明書、“食品包裝用”或“食品接觸用”字樣或調羹筷子圖案、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QS”標志、生產許可證編號。
(二)查驗資質。應當查驗生產者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正本或副本,明細)》是否與產品信息相一致,檢查該產品是否在許可證明細登記的產品范圍內;查驗產品合格證明,產品應附帶產品合格證或在標簽標注產品合格信息,也可以查驗生產者提供的該批次出廠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內容應當真實完整,與產品標簽中的產品名稱、規格、執行標準信息一致,1年以內委托檢驗報告應當覆蓋執行標準中的全部檢驗項目。
(三)做好記錄。應當如實記錄采購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使用時應注意事項
不同的食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有不同的使用條件,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根據不同的使用場景和使用條件采購并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比如套嵌在碗具上盛裝加熱食品的塑料袋,應當符合相應的耐高溫性能,消費者在超市采購的盛裝在打包盒的已放涼需回家微波加熱的打包食品的塑料盒,應當符合相應的耐微波加熱性能。使用條件一般根據食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標簽標注的使用條件來確定,必要時要查詢產品執行標準中是否包含相應的使用性能,確保產品不存在虛假宣傳內容,符合相應的使用要求。
五、違反相關法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一)采購使用未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違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規定,處以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二)經營的食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處以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三)經營的食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食品安全標準以外的項目),違反《產品質量法》,處以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四)經營的食品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標簽標識不規范,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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