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食品藥品安全與高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征集肉類產品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粵食藥安辦〔2024〕20號)
為有效規范肉類產品生產經營行為,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省食藥安辦、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肉類產品違法犯罪線索。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圍
(一)養殖場(戶)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等違法犯罪線索。
(二)養殖場(戶)未按規定自行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處理;銷售、隨意棄置病死畜禽等違法線索。
(三)屠宰廠(場)未嚴格實施入場查驗和肉品品質檢驗,代宰企業“只收費不檢驗”;出廠銷售未經檢驗檢疫動物產品;未嚴格按照規定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收購、經營病死畜禽;注水、注藥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私屠濫宰等。無害化處理場未按規定對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被“調包”等違法線索。
(四)肉制品(含速凍肉制品)生產企業、食品小作坊對未按規定落實畜禽肉類進貨查驗;使用或銷售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產品;以其他畜禽產品生產假冒牛(羊、驢)肉制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非法添加藥品、非食用物質、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等違法線索。
(五)經營肉類產品的食品經營者、集中交易市場和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等,采購、銷售病死畜禽產品、來源不明及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走私凍肉,銷售假冒牛(羊、驢)肉及肉制品等違法線索。
(六)火鍋店、燒烤店等餐飲服務單位、集中用餐單位食堂,采購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走私凍肉,采購、制售假冒牛(羊、驢)肉制品,非法添加藥品、非食用物質、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線索。
(七)走私、非法銷售冷凍肉類產品等違法犯罪線索。
(八)其他畜禽養殖、屠宰、無害化處理、食品生產經營環節涉及肉及肉制品的違法犯罪線索。
(九)非法買賣、轉讓或偽造檢疫證明或檢疫標志等違法犯罪線索。
二、權益保障
歡迎社會各界積極提供肉類產品違法犯罪線索,我們將對線索提供人和提供內容嚴格保密,依法保護線索提供人的合法權益,對提供的線索認真核查,切實回應各方關切。
三、線索提供要求
(一)請線索提供人盡量詳細說明問題線索發生的時間、地點、過程等主要情況、相關證據及聯系方式,保證內容要真實、客觀、具體。
(二)線索提供人應對其提供的線索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對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進行不正當競爭的,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四、聯系方式
(一)電話舉報
可撥打電話12315進行舉報。
(二)網上舉報
可訪問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廳長信箱(網址:http://dara.gd.gov.cn/hdjlpt),“12315”微信公眾號或者微信小程序“12315”、支付寶小程序“12315”、百度小程序“12315”進行舉報。
(三)郵寄(來訪)舉報
可郵寄或前往全省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舉報。
五、通告期限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廣東省食品藥品安全與高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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