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民政局、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推進本市老年助餐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上 海 市 財 政 局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 年 3 月 4 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推進本市老年助餐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老年助餐服務是老年人普遍關心的民生需求,也是各級黨委政府最關切最重視的民生實事之一。近年來,本市大力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場所、豐富助餐服務供給、提升助餐服務水平,基本滿足了老年人就近、便捷、優質的就餐需求。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推動本市老年助餐服務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就餐需求,堅持保障基本、適度普惠、品質提升,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價格實惠、安全可靠、營養健康的助餐服務。
(二)基本原則
保障基本,分類服務。面向全體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優質實惠的助餐服務;重點保障經濟困難、失能、殘疾、高齡、獨居、純老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就餐需求;在保障老年人助餐服務的基礎上,可為社區其他居民提供便利服務。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發揮政府的統籌和主導作用,加大對老年助餐服務的資源配置和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市場資源配置作用,調動各類主體積極性,形成多元化供給,實現可持續發展。
因地制宜,多樣發展。結合中心城區、郊區城鎮化地區、農村地區在老年人口分布、地域面積、老年人就餐習慣、資源稟賦等方面的差異,因地制宜發展多種形態、多種模式的老年助餐服務。
(三)工作目標
老年助餐服務供給網絡更加充分均衡,至2025年末,全市社區長者食堂達到400家、老年助餐點達到2000個,老年助餐服務能力達到日均25萬客。助餐服務提質增效取得新進展,形成一批優質老年助餐服務品牌,服務監管更有力度,老年人對助餐服務的獲得感、滿意度持續提升。
二、擴大豐富老年助餐服務供給
1.重點建設社區長者食堂
社區長者食堂是集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為一體的老年助餐服務場所,日供餐能力應在150客以上。
社區長者食堂一般由政府舉辦,綜合考慮轄區老年人口規模、就餐需求、服務半徑等因素合理布局,其中,中心城區和郊區城鎮化地區一般1000米半徑內設置1處,實現15分鐘生活圈全覆蓋;農村地區可若干行政村(居)設置1處,實現助餐服務功能全覆蓋。
社區長者食堂可單獨設置,也可與社區綜合為老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同址設置。社區長者食堂的服務對象主要為老年人,可適當兼顧其他人群。
2.合理布局老年助餐點
社區老年助餐點是指為社區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或餐食配送中轉服務的助餐服務場所,一般集中就餐服務能力應在10人以上。
老年助餐點可依托家門口養老服務站、農村示范睦鄰點、老年活動室等設施設置。
鼓勵將老年助餐點交由臨近的社區長者食堂或第三方機構托管,提升服務管理水平。
3.鼓勵發展長者餐桌
長者餐桌是指在有資質、有信譽、有愛心的社會餐飲單位服務場所內設置的,專門為老年人提供餐食的服務區域。
各區可結合轄區內社會餐飲資源,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合作共建等方式設置長者餐桌。鼓勵餐飲老字號、知名餐飲企業設立長者餐桌。
長者餐桌應在場地設施、服務、餐品等方面體現適老化要求,對老年人有用餐優惠。
4.鼓勵單位食堂參與助餐服務
鼓勵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為社區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打包和集中用餐服務。鼓勵養老機構在滿足機構內老年人就餐需求的基礎上,向社區老年人開放,提供助餐服務。
單位食堂對外提供老年助餐服務應按照市場監管部門相關規定辦理食品經營許可,并向所在區民政部門備案,接受服務監管。
養老機構食堂服務社區能力達到每天150客以上且主要服務老年人的,可認定為社區長者食堂。
5.優化老年助餐配送服務
各區可依托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企業)、餐飲企業、社區長者食堂等,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前提下,為社區老年人提供餐食配送服務。可充分利用家門口服務站、老年助餐點等作為中轉站點,實現助餐進居民區。發揮互聯網平臺、物流企業作用,利用現有物流網絡為老年人送餐。鼓勵社區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物業公司服務人員等力量,規范安全地參與送餐服務。
各區應重點保障行動不便老年人的送餐需求。純農地區應充分考慮農村老年人居住分散、集中就餐不便的特點,充實配送服務力量。
三、著力提升老年助餐服務質量
1.確保適老化要求
老年助餐服務場所應在硬件設施、場地環境、餐食供應等方面體現適老化特點。應結合老年人營養健康需求和飲食習慣,合理搭配食材,制定餐品,并至少每周更新菜品,提前公布食譜。有條件的可配備專兼職營養師,結合老年人常見病、慢性病健康飲食需求,提供特色餐、營養餐。
社區長者食堂、長者餐桌等老年助餐服務場所應提供小份菜方便老年人選擇,應每日提供至少一種面向經濟困難老年人的特惠套餐。
2.落實助餐服務標準
老年助餐服務應按照本市相關標準規范開展。社區長者食堂應提供午餐,盡量提供晚餐,有條件的供應三餐。應在顯著位置公示服務時間,明確老年人優先服務時段;場所內應設置老年人專桌專座,確保在高峰服務時段老年人優先用餐。應確保服務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特殊時期應確保剛需老年人的用餐服務。
3.保障食品安全
提供老年助餐服務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取得相應的食品經營許可。社區長者食堂、養老機構食堂等集中用餐單位要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依法依規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開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等管理,落實食品安全相關標準規范,規范加工制作過程,加強食品原料源頭管理和信息追溯,強化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考核,大力推進“明廚亮灶”建設。
4.強化質量監管
建立全市統一的老年助餐服務質量監測機制,由市民政部門組織開展監測,引入群眾滿意度測評,對監測結果為優秀的社區長者食堂和運營商給予表揚和激勵。
四、進一步強化老年助餐服務管理
1.加強場所管理
市、區兩級民政部門要加強對老年助餐服務場所的信息登記,并做到動態更新。市民政局統一本市老年助餐服務場所標識標牌,各區民政局指導老年助餐服務場所運營方在場所顯著位置張掛,便于老年人識別和社會監督。
2.提升智慧化水平
市民政局建立市級老年助餐服務管理信息平臺,對外提供服務查詢、點評、申請等功能;對內提供服務管理、數據統計等功能。鼓勵社區長者食堂通過智慧化手段實現智能稱量、智能結算、線上點單等智慧服務功能,為老年人用餐提供便利。
3.培育服務品牌
鼓勵支持有志于老年助餐服務的餐飲單位運營社區長者食堂、設立長者餐桌、批量托管老年助餐點等。引導老年助餐服務機構進行標準化建設、規范化管理,支持連鎖化、規模化運營,推動形成老年助餐優質服務品牌。
五、加大扶持保障力度
1.落實建設補貼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本市“十四五”期間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落實一次性建設補貼,即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供餐能力分檔補貼:社區長者食堂供餐能力在每天800客及以上的,一次性補貼50萬元;500(含)~799客的,一次性補貼30萬元;150(含)~499客的,一次性補貼10萬元。老年助餐點,一次性補貼1萬元。各區按照不低于1∶1配比,其中,市級補貼資金不超過實際投資額的50%。
2.加大運營扶持
各區應建立老年助餐服務運營補貼機制,結合供餐能力、實際服務數量、服務質量評價結果、老年人滿意度等因素給予運營補貼。落實社區長者食堂稅費優惠政策和水電煤氣等公用事業費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社會力量舉辦的社區長者食堂、長者餐桌以及認定為社區長者食堂的養老機構食堂可享受運營補貼。
3.給予老年人用餐優惠
社區長者食堂應給予老年人一定的用餐折扣優惠,本市戶籍老年人和常住本市的外省市戶籍老年人享受同等優惠待遇。優惠力度可根據年齡梯度確定,向高齡老年人傾斜。
各區各街鎮可結合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按照老年人經濟困難程度、年齡差異、失能狀況等給予一定的用餐補貼和送餐費用補貼。本市戶籍的人戶分離老年人,按照居住地標準享受用餐和送餐費用補貼,所需經費由居住地承擔。
六、工作要求
強化部門協同。民政部門牽頭做好本市老年助餐服務的政策制定、統籌協調、布點要求、標準規范和服務監管等工作。財政部門落實老年助餐服務的各類獎補資金,加強資金監管。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加強老年助餐服務的食品安全、經營監管等。
壓實主體責任。各區人民政府和各街道鄉鎮負責轄區內老年助餐服務資源統籌、組織實施等工作,強化場所建設、運營管理、日常監督等。各老年助餐服務運營方及送餐服務企業應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開展經營活動,確保助餐服務場所食品、消防、燃氣、建筑設施等安全。
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市民政部門要將老年助餐服務能力和水平納入對各區養老服務年度績效考核評價。各區要建立本區老年助餐服務監督檢查制度,定期開展區級層面的聯合檢查。暢通群眾建議投訴渠道,及時回應解決群眾訴求。
加強宣傳引導。各區、各部門應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和網絡平臺,加大對老年助餐政策和服務的宣傳,提升群眾知曉度,調動社會力量參與老年助餐服務的積極性,讓更多老年人享受到優質助餐服務。
七、有效期
本辦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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